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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擦边”式营销真没法治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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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1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据南方都市报报道,近日,一个名为“永和豆浆冲饮旗舰店”的品牌授权账号,发布了多条营销视频,包括出镜主播换穿黑丝、剧情中出现洗澡桥段等,“剧情”持续了约15秒才转入产品推介。对此涉事旗舰店称,相关广告已下架。同日,永和食品(股份)有限公司客服回复称,将进行内部排查。

平台是时候意识到这类营销乱象了,应将其当做一种流量病症来治理。算法不能对这类内容过度投喂,要调整推荐逻辑。针对画面、台词、剧情式软性擦边,要升级机器识别加人工复核,不能只靠用户投诉才被动处置。对反复踩线的商家、MCN机构,可以采取限流、限制投放、纳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。
具体到监管层面,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,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,不得含有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的内容。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典型案例细化执法参考,统一裁量尺度,常态化开展互联网广告排查;探索把营销收益纳入处罚考量,让投机营销得不偿失。
深陷其中的知名品牌也应当意识到,将广告营销外包给第三方,或是授权给关联商家,自己做甩手掌柜,本身就是巨大的风险。事实一再证明,一旦发生翻车事件,公众的第一印象还是“这个品牌好掉价”。如果品牌方真的珍惜羽毛,就应该严格筛选合作对象,并将对方的营销行为视作自己的行为。
否则,就只能让人怀疑:这本身就是品牌的意思,一翻车就切割,也只是“意思意思”。

文丨 与归  来源:凤凰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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